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名窗口高效率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6- 12-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强化普查目标,把握普查任务,高效率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工作统一部署,和省、市地名普查督查工作统一安排,江干区地名办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按照地名普查有关要求有序推进,高效率完成了各项地名普查工作。

一.对现存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

1.解决一路多名问题。针对顺福路、景东路、景水路一路多名问题,地名窗口会同有关街道、社区按道路更名程序对景东路、景水按顺福路进行了更名;针对运河之河隧道的开通,之江路与之江东路贯通成为一条城市主干道路,出现之江路 (钱潮路至钱江路) 路段使用不便问题,按照道路更名程序,将之江路(钱潮路至钱江路)路段更名为三新路。

2.解决用名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采访,及时回复“久盛路、九恒路、东农大路、石大路”等规划名与标准名不一致的问题,以及“南萧埠”的“萧”与“肖”的正确用字、“闸弄口”的“弄”的正确读音问题,确保地名使用的规范化。

3.解决地名标志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群众反映,协调普福心苑房产建设单位,及时拆除擅自设置的“远洋心里”非标准地名标识,消除不良影响。

二.根据出台的《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要求,完善所有地名登记表相关属性数据、提交所有地名相关多媒体照片、补充地名标志登记表及多媒体照片。

1.全面筛选地名条目。根据地名命名档案文件和搜集的地名典志图册资料,以及街道社区地名统计报表,按照地名普查类别,认真细致地梳理、筛选、统计地名条目,编排地名普查目录,形成地名普查基础信息,做到地名普查条目清晰、全面。

2.补充完善地名属性。根据地名普查基础信息,按地名类别填写地名普查登记表,对其标准名称、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长宽面积等必填项和其它选项内容逐一完善、补充。对存疑待考内容加以甄别、论证和审定;对缺项待补内容多方查找资料加以补充完善;对存在问题的地名按规定作标准化处理。

3.核实地名属性信息。将梳理好的地名普查登记表分发到各地名普查成员单位,组织对口管理部门专人对地名数据属性进行修定完善和补充,确保准确无误。对每条地名实地拍摄采集多媒体照片,共采集照片3052张。会同外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每条地名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归类、汇总,挂接多媒体照片,使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匹配。

三.促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完善江干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编纂出版标准地名图、录等出版物;大力开发地名服务、地名文化等公共产品,提升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1.积极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创新成果利用方式,以街道线划图、影像图为主,以文字、照片为辅的不同的表现形式,编纂出版《江干区政务地名图册》,11月底完成样稿,年底出版发行至各单位,提供地名公共服务。

2.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千年古镇(古村落)、百年古镇(古村落)、千年古街、百年古街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类地名信息的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等工作,邀请专家论证,分批确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填报《杭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推荐表》,积极推荐杭州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清单。建立区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经各街道整理申报、区地名办审核筛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了江干区第一批15个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以微信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江干区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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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名窗口高效率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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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普查目标,把握普查任务,高效率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工作统一部署,和省、市地名普查督查工作统一安排,江干区地名办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按照地名普查有关要求有序推进,高效率完成了各项地名普查工作。

一.对现存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

1.解决一路多名问题。针对顺福路、景东路、景水路一路多名问题,地名窗口会同有关街道、社区按道路更名程序对景东路、景水按顺福路进行了更名;针对运河之河隧道的开通,之江路与之江东路贯通成为一条城市主干道路,出现之江路 (钱潮路至钱江路) 路段使用不便问题,按照道路更名程序,将之江路(钱潮路至钱江路)路段更名为三新路。

2.解决用名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采访,及时回复“久盛路、九恒路、东农大路、石大路”等规划名与标准名不一致的问题,以及“南萧埠”的“萧”与“肖”的正确用字、“闸弄口”的“弄”的正确读音问题,确保地名使用的规范化。

3.解决地名标志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群众反映,协调普福心苑房产建设单位,及时拆除擅自设置的“远洋心里”非标准地名标识,消除不良影响。

二.根据出台的《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要求,完善所有地名登记表相关属性数据、提交所有地名相关多媒体照片、补充地名标志登记表及多媒体照片。

1.全面筛选地名条目。根据地名命名档案文件和搜集的地名典志图册资料,以及街道社区地名统计报表,按照地名普查类别,认真细致地梳理、筛选、统计地名条目,编排地名普查目录,形成地名普查基础信息,做到地名普查条目清晰、全面。

2.补充完善地名属性。根据地名普查基础信息,按地名类别填写地名普查登记表,对其标准名称、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长宽面积等必填项和其它选项内容逐一完善、补充。对存疑待考内容加以甄别、论证和审定;对缺项待补内容多方查找资料加以补充完善;对存在问题的地名按规定作标准化处理。

3.核实地名属性信息。将梳理好的地名普查登记表分发到各地名普查成员单位,组织对口管理部门专人对地名数据属性进行修定完善和补充,确保准确无误。对每条地名实地拍摄采集多媒体照片,共采集照片3052张。会同外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每条地名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归类、汇总,挂接多媒体照片,使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匹配。

三.促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完善江干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编纂出版标准地名图、录等出版物;大力开发地名服务、地名文化等公共产品,提升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1.积极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创新成果利用方式,以街道线划图、影像图为主,以文字、照片为辅的不同的表现形式,编纂出版《江干区政务地名图册》,11月底完成样稿,年底出版发行至各单位,提供地名公共服务。

2.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千年古镇(古村落)、百年古镇(古村落)、千年古街、百年古街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类地名信息的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等工作,邀请专家论证,分批确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填报《杭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推荐表》,积极推荐杭州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清单。建立区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经各街道整理申报、区地名办审核筛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了江干区第一批15个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以微信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江干区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