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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认真抓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窗口人员的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市规划局组织的市城乡规划(测绘)系统《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专题法制培训,培训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章剑生教授主讲。 培训过程中,章教授介绍了《办法》的背景与意义,并结合规划工作的实际,对《办法》中行政行为基本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行为效力、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令参加培训人员对各条款有了全面把握与深入了解,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同时,教授在培训过程中也加入了几个典型违法执法行为的案例分析,对今后在执法过程中对条款如何具体把握有了更深的认识。
《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通过此次培训,规划窗口各工作人员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行政行为应遵循的程序规定,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对今后行政执法工作能力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知识基础。
(江干区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