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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截止2016年2月底我局共接收营改增试点户数7495户。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扩围,大量纳税人将纳入国税管辖,企业财务人员急需了解新的税收政策、申报流程、发票管理、优惠备案等一系列政策,同时办税服务窗口办税压力将与日俱增。为确保“营改增”工作平稳推进,开发区国税窗口积极应对,根据分局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服务培训组,制定培训方案、培训计划以及办税服务厅相关应急预案,增加窗口办税人员,调拨办税设备,增加办税窗口。目前设备、人员、窗口均已落实到位,窗口将根据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