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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持续推进,房地产行业进入“后营改增”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21号)要求,财政(地税)窗口以“营改增”为契机,多管齐下,切实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一是“实”责任。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窗口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梳理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同时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和处理复杂涉税事项的能力。
二是“快”部署。根据房地产交易业务总量及营改增前面临的房产交易小高峰,科学评估窗口的工作增量、现实承接能力以及人员缺口。结合当前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向市局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同时为实现营改增后的平稳运行,做好人员培训,窗口设置、税控器具、发票、物料的领用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细”举措。在规范相关业务基础上,不断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流程,编制财政(地税)窗口个人房产交易税收征收政策宣传册,利用窗口资料区、电子显示屏,向广大纳税人全方位宣传“营改增”全覆盖后对房产交易带来的利好及各项办税操作指南。加强部门信息整合,完善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和遵从度。
四是“强”机制。健全存量房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标准,做好评估价格的动态维护与及时更新工作。完善和规范存量房评估争议处理机制,对纳税人提出异议的,及时妥善处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税收公平公正。
五是“严”内控。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抓手,健全岗位制约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杜绝岗位账号共用现象,关键环节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定期进行岗位轮换,规范流程、相互制约,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深化岗位风险防范。
(建德市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