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15号》、《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渔〔2015〕87号》和《浙江省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和新版证书换发工作方案》,为加强内陆渔业船舶管理,推进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建立健全内陆渔业船舶管理数据库,提升内陆渔业船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渔民群众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对现行内陆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证书进行“三证合一”。
鉴于内陆渔业船舶绝大多数为小型渔船,以及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管理多为“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机构设置,此次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修订坚持“精简证书、简化程序、方便渔民、提高效率”的原则,合并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为一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船舶所有人申请办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船舶所有人户口簿。2寸证件照1张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时,须提供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为配合三证合一改革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富阳区农业和林业局行政许可科与渔政所通过调查摸底,按照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渔船证书办理程序、方便渔民的要求,45号窗口大力缩减渔船登记以及捕捞许可证核发的业务办理时限,将原来需要的8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并与富阳区渔政管理所开展联合办公,提高办证效率。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45号窗口已办理18份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民在移交申请材料当天即可领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