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三举措”做好清费改革
发布日期: 2016- 07- 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一是取消、转出、免征一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部门的占用水域补偿费、滩涂围垦资源使用费,将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二是降低一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该标准的实施,每年可为我县的企事业单位减负数万元,如钟洛线城下至歌舞段15.142千米公路改建工程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就可为企业减负近10万元。三是加强审批和监督管理力度。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行政审批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结合责任清单和“两集中、两到位”对“批管分离”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依据、监管岗位、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和处理措施,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执法过程)制度。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实行普遍性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县水利水电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工求,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2015]107号)执行。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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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三举措”做好清费改革
发布时间:2016-07-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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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取消、转出、免征一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部门的占用水域补偿费、滩涂围垦资源使用费,将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二是降低一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该标准的实施,每年可为我县的企事业单位减负数万元,如钟洛线城下至歌舞段15.142千米公路改建工程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就可为企业减负近10万元。三是加强审批和监督管理力度。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行政审批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结合责任清单和“两集中、两到位”对“批管分离”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依据、监管岗位、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和处理措施,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执法过程)制度。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实行普遍性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县水利水电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工求,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2015]107号)执行。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