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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获悉,自2016年7月1日起桐庐住房公积金将开展每年一次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凡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都应办理相关调整手续。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缴存基数的调整:1、基数口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基数上下限。根据“控高保低“的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杭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本次年度调整基数的,调整后基数缴存基数不得超过19717元,根据2015年桐庐县在职职工最低工资调整后基数下线为1530元。
关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备案。
关于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相关办理流程和办理事项请咨询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3楼归集科,联系电话64623996,58502856。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