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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杭卫计办〔2016〕59号文件精神,淳安审管办卫计窗口及时对规定期间实施并办结的各类许可案卷开展自查,查漏补缺。
自查中,窗口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法》和《浙江省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重点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项目、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应用及案卷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着手开展。经自查,我局依法许可,文书规范,优质办件。在案卷合法性方面,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范围合法,符合法定职权;程序合法,依照法律执行。在案卷制作方面,实行一案一卷制度,除严格审核申请资料外,许可文书制作按照省卫计委下发的新的许可文书模板,案卷封面、目录参照省法制办下发的《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优质做好许可案卷编排归档。当然,在案卷的管理上还是有些许不足,如有些申请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漏填和涂改现象。
卫计窗口将借此评查,促进规范,努力打造精良案卷。
(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