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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接到桐庐第一人民医院举报,反映有病人疑似冒用他人医保卡住院,接到举报后,县社险办执法人员立刻前往医院进行查处。
到达医院后,执法人员找到住院嫌疑人孙某某,核对其证件及医保卡后,查证孙某本次住院所用的不是本人的医保卡,执法人员当场做了询问笔录。根据笔录了解到孙某某因喉咙不适前往医院自费检查,结果为声带息肉,需要手术治疗,考虑到医疗费用较高,且本人并未参加医疗保险,故孙某某向表妹荣某某借医保卡住院,在被医生手术前询问相关情况时看出了端倪。现社险办已责令其退还已刷的医保基金费用,并自费出院,对涉及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最新解释,骗保行为视同诈骗,骗保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骗保3000元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县社险办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触碰骗保高压线,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同时,市民朋友若发现身边有骗保的人或医院,可拨热线12333进行举报!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