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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的话题深受百姓热议和关注,现在终于有了确切的消息了。从2017年3月1日起,根据杭州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凡参加杭州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同样参加杭州市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目前可通过4种自助划转模式进行操作:1.“杭州人力社保”微信;2.杭州医保APP;3.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4.杭州市民卡APP(必须是市民卡实名认证用户,在V3.7.0及以上版本的杭州市民卡App上,可使用医保账户共济功能)。操作成功后即时生效。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其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同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使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具体为账户所有人本人发生的以下费用:1.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2.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3.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医生签约服务费;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对以上情况有疑问的可以来电详询人社局驻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87925932,也可以亲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是为进一步拓展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有效发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作用。如果你很少生病,医保账户里可能积累了很多历年资金,此时家人生病就可以派上用场了。目前主城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而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将随着社保一体化推进适时开展,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县(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上城区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