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水利水电局构建双机制打通涉水审批“任督二脉”
发布日期: 2018- 06- 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富阳区水利水电局构建双机制打通涉水审批“任督二脉”

近日,富阳区水利水电局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专题研究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有关事项。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富春山居集团、新投集团、江投集团、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参加会议。与会各单位就区水利局提出的构建涉水审批二个工作机制展开充分讨论,达成统一意见。

据了解,区水利部门依申请办理事项19大项,31小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6大项,13子项,涉及投资项目重点的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两大项。会上,区水利局就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办事指南内容进行了现场明确和解释。

据区水利局有关负责人称,所谓涉水审批二个工作机制即事前沟通机制和联合报批机制,建立双机制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涉水项目顺利推进。

具体来说,审批权限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涉水项目,建立事前沟通机制:在项目大计划下达后,请建设单位尽早向区水利局报备,提前沟通涉水审批具体事项;同时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加强与区水利水电局的对接。区水利局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对报批方案根据有关水利技术规范进行评估和指导,力求方案一次审查通过。对报批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立即审批办结。如报批项目涉及重大防洪影响或与水利专项规划相冲突,由区水利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双方共同担当。如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审批办结;如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区水利局和建设单位分别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按照区政府明确意见办理。

审批权限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涉水项目,建立联合报批机制:联合报批机制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区水利局作为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对接机构,都应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建立向上对接备忘录,全方面反映审批进展情况。如需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涉水项目,区水利局在前期沟通服务的基础上,及时出具初审意见。会同建设单位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联合完成报批工作。如遇政府重点工程或重要民生工程等重大涉水项目审批的,由区水利局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前往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必要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由区级领导层面前往省市沟通协调。

为保障审批工作双机制有序运行,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区水利局承诺主动服务,承诺涉水审批办结时限,签署对接备忘录;并落实专人对接,专事专办,点对点高效沟通,加强审批机关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增强工作紧密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程序,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互相推诿、工作拖沓等问题发生。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富阳区水利水电局构建双机制打通涉水审批“任督二脉”
发布时间:2018-06-08 00:00
信息来源:市审管办 浏览量:

富阳区水利水电局构建双机制打通涉水审批“任督二脉”

近日,富阳区水利水电局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专题研究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有关事项。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富春山居集团、新投集团、江投集团、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参加会议。与会各单位就区水利局提出的构建涉水审批二个工作机制展开充分讨论,达成统一意见。

据了解,区水利部门依申请办理事项19大项,31小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6大项,13子项,涉及投资项目重点的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两大项。会上,区水利局就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办事指南内容进行了现场明确和解释。

据区水利局有关负责人称,所谓涉水审批二个工作机制即事前沟通机制和联合报批机制,建立双机制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涉水项目顺利推进。

具体来说,审批权限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涉水项目,建立事前沟通机制:在项目大计划下达后,请建设单位尽早向区水利局报备,提前沟通涉水审批具体事项;同时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加强与区水利水电局的对接。区水利局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对报批方案根据有关水利技术规范进行评估和指导,力求方案一次审查通过。对报批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立即审批办结。如报批项目涉及重大防洪影响或与水利专项规划相冲突,由区水利局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双方共同担当。如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审批办结;如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区水利局和建设单位分别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按照区政府明确意见办理。

审批权限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涉水项目,建立联合报批机制:联合报批机制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区水利局作为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对接机构,都应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建立向上对接备忘录,全方面反映审批进展情况。如需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涉水项目,区水利局在前期沟通服务的基础上,及时出具初审意见。会同建设单位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联合完成报批工作。如遇政府重点工程或重要民生工程等重大涉水项目审批的,由区水利局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前往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必要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由区级领导层面前往省市沟通协调。

为保障审批工作双机制有序运行,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区水利局承诺主动服务,承诺涉水审批办结时限,签署对接备忘录;并落实专人对接,专事专办,点对点高效沟通,加强审批机关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增强工作紧密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程序,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互相推诿、工作拖沓等问题发生。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