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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办理要求,明确以全装修方式进行建设的住宅项目必须办理施工许可。通知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的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可以统一设计,统一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也可以分阶段设计,分别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住宅全装修项目的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统一办理施工许可的,应当具备建筑法、施工许可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核发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装修部分内容记载于备注栏。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别办理施工许可的,可以在主体结构部分具备建筑法、施工许可办法规定的条件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办理施工许可;装修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并确定施工企业后,可以提交装修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以及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证明文件,办理施工许可变更,由发证机关在已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备注栏内增加装修部分内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为加快推进该项审批工作,窗口及时组织了学习和讨论,今后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办理。同时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装修部分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同时结合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对全装修项目签约条款进行规范。
(建德市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