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富阳分局和区农林局联合发出《关于明确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流程及进一步支持美丽经济项目发展的通知》,明确设施农用地乡镇(街道)审批、国土农林联合备案的流程与职责。
通过审批备案流程再造,我区设施农用地项目审批单位明确为各乡镇(街道),并由各乡镇(街道)作为备案主体,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用再到部门申请备案,从而实现“跑零次”。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