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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为富阳某中医诊所发放了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这是“中医诊所备案制”出台后我区颁发的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人拿到备案证后即可开展中医诊疗执业活动。
2017年12月1日,国家卫计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中医诊所实行备案管理。
与以往的中医诊所审批制相比,备案制不仅放宽了相应执业资格,而且精减了许可环节。以往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有设置批准和执业许可两个环节,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办理时间较长。实施备案制后,只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就可以开展执业活动,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