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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增值税改革红利不断释放,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积极落实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政策。据悉,目前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提高至500万元,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即可转回小规模。凡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只需要填报《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身份证,即可当场办理转登记业务。转登记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可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征收率申报。转登记后,纳税人开票税率将从16%、10%、6%降至3%。税率的下降将显著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增加现金流,从而为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西湖区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