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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风景名胜区严禁去开会?
所谓的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游览条件,经上级组织审定和公布的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中央历来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出台了许多规定。201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凡是到这些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的,都是违反党纪的行为,根据规定要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