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和睦造成坏的影响会受党纪处分吗?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所谓的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是指有违背公共道德和我国传统家庭美德的行为。比如:不赡养甚至虐待父母、生活腐化、包养情人、嫖娼吸毒、在公共场所嚣张霸道、欺凌群众等。社会公德主要是指人们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或与他人相处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是社会道德在人类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特殊表现,是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全民性道德。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家和万事兴。文明幸福的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加压阀”,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还是党员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的“蓄电池”和“加油站”。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党员干部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因此,党员干部在处理家庭事务时,也要从弘扬传统美德出发,注重家风建设,不能不顾形象搞窝里斗,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