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 2024- 09-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一、《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修订背景

2017年修订实施的《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采购活动监管、协调和规范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次修订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性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需求的快速增长的情况,在适配性、实用性、覆盖面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

二、《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修订目的和意义:

完善我市国企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既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完善等改革工作的制度支撑。《工作指引(2024版)》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国企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我市国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资源配置的主平台作用。

三、《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主要修订内容

1.明确法律依据。《工作指引(2024版)》明确国企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提高招投标限额。参照国家发改委16号令对必须招标项目的限额要求,《工作指引(2024版)》将限额标准由原“货物(通用)类、服务类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货物(通用)类限额标准2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

3.扩大适用范围。《工作指引(2024版)》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由原市国资委所属企业拓展为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和市文资办所属的16家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企业。

4.厘清部门职责。《工作指引(2024版)》重点明确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在国企招标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国企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内涵;授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的日常使用管理,明确专家库的使用主体职责,加强专家的日常管理;明确市属企业在廉政风险防范、投诉处理中的主体责任,突出其监管职责。

5.厘清项目招标方式。《工作指引(2024版)》进一步理顺“目录内”与“目录外”、“限额上”与“限额下”、一般与特殊项目等招标适用方式。明确国企进场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场交易项目流标两次以上的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明确国企非公开招标项目,目录外、限额以下或其他特殊项目的招标(采购)流程,对目录外、限额以下或其他特殊项目允许企业结合杭州市小额项目规范管理等要求进行采购。

6.推进业务改革举措。《工作指引(2024版)》推行一般项目资格后审招标,要求按范本科学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加强国企项目招投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推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还结合2024杭州市“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清单中涉及内容提出了集中式采购、电子化招标、数字化监管等改革举措。

7.进一步优化交易目录。参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则简化目录结构,将原目录四层架构缩减为三层架构,分别将“货物”、“服务”的编码由原G类、S类调整为E01、E02编码(中E971、E981编码),对原目录最后一层子目录进行归并。合理优化目录类目,在梳理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专家评聘专业与项目适配情况基础上,对原类目进行合理优化:舍弃不经常使用项目、调整原类目不合理的归类、突出经常使用项目进行单独分类。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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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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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修订背景

2017年修订实施的《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对我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采购活动监管、协调和规范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次修订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性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需求的快速增长的情况,在适配性、实用性、覆盖面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

二、《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修订目的和意义:

完善我市国企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既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完善等改革工作的制度支撑。《工作指引(2024版)》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国企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我市国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资源配置的主平台作用。

三、《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主要修订内容

1.明确法律依据。《工作指引(2024版)》明确国企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提高招投标限额。参照国家发改委16号令对必须招标项目的限额要求,《工作指引(2024版)》将限额标准由原“货物(通用)类、服务类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货物(通用)类限额标准2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

3.扩大适用范围。《工作指引(2024版)》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由原市国资委所属企业拓展为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和市文资办所属的16家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企业。

4.厘清部门职责。《工作指引(2024版)》重点明确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在国企招标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国企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内涵;授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的日常使用管理,明确专家库的使用主体职责,加强专家的日常管理;明确市属企业在廉政风险防范、投诉处理中的主体责任,突出其监管职责。

5.厘清项目招标方式。《工作指引(2024版)》进一步理顺“目录内”与“目录外”、“限额上”与“限额下”、一般与特殊项目等招标适用方式。明确国企进场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场交易项目流标两次以上的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明确国企非公开招标项目,目录外、限额以下或其他特殊项目的招标(采购)流程,对目录外、限额以下或其他特殊项目允许企业结合杭州市小额项目规范管理等要求进行采购。

6.推进业务改革举措。《工作指引(2024版)》推行一般项目资格后审招标,要求按范本科学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加强国企项目招投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推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还结合2024杭州市“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清单中涉及内容提出了集中式采购、电子化招标、数字化监管等改革举措。

7.进一步优化交易目录。参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则简化目录结构,将原目录四层架构缩减为三层架构,分别将“货物”、“服务”的编码由原G类、S类调整为E01、E02编码(中E971、E981编码),对原目录最后一层子目录进行归并。合理优化目录类目,在梳理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专家评聘专业与项目适配情况基础上,对原类目进行合理优化:舍弃不经常使用项目、调整原类目不合理的归类、突出经常使用项目进行单独分类。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