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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退休工资计发的相关问题是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社险办养老窗口几乎每天都会碰到的热点问题。近日,随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71号)的下发,标志着企业退休人员期盼已久的2015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终于出台了。
根据文件规定,为合理衔接新老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5年退休人员继续加发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基准调节金为400元,调节系数为3。同时,按照2014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0%确定2015年最低养老金水平,据此,我县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确定为1226.70元(含150元/月社区综合补贴)。对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如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养老金水平,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文件出台后,社险办养老窗口及时组织经办力量对1至6月办理企业退休预发的2000余名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计发工作,目前计发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办理当中,预计将于10月完成。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