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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5月1日全面推行后,二手房交易税负将如何变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目前来看,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基本上相当于将营业税政策平移至增值税上,税负并不会增加。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价税分离部分,“营改增”后,税负实际上略微降一点。
根据增值税的算法,需要先计算出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比如一套售价100万(含税、购买不足两年)的房子,最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00÷1.05)×5%=4.76万。当前营业税是按照总价的5%税率征收,按现行政策,营业税应纳税额为100×5%=5万。
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平稳实施,国税总局近日发文称,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在一定过渡期内委托地税部门代征。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