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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生孩子的费用报销了大部分,又可以拿到113天的生育津贴和2000元的医疗补贴费,谢谢啊”。这是在瓜沥工作的江西籍女职工张女士办理好生育费用报销后由衷向我们表示的谢意。今年春节前,怀孕7个月的张女士回老家待产,不想因早产不得不在老家县人民医院剖腹产下一子,费用全部为自费。经多次咨询,在明确可以报销相关费用后,张女士近日到萧山区瓜沥分中心社保窗口申请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手续。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社保女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业务量呈递增趋势。根据我区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女工劳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女职工在萧山区企业正常连续参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在区外、省外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在生育和手术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和手术医疗费用在18个月内,可向区社保中心申请费用报销和相应津贴。
同时,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生育的,发放相应生育津贴和医疗补贴费。其中单胎顺产的,发放98天产假工资,1000元医疗补贴;剖宫产的,发放113天产假工资,2000元医疗补贴,生育多胞胎的,多一胎增加15天。
(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