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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建委副书记、副主任李包相指示精神,5月22日,市建委组织考察组赴苏州学习考察城市风貌与建筑形态。通过座谈沟通、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苏州在老城区与新城园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中的先进理念和举措,学习可供借鉴的经验与做法。
苏州拥有“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江南水乡的独特风貌。在城市建设方面,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用创新、开放、国际化的理念,保老城建新城。
在古城保护方面,先后出台了《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苏州市区河道保护条例》、《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形成了健全完整的苏州古城保护规划体系。实施《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制性规定“住宅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新建筑的高度。在建筑风貌上,苏州始终保持传统建筑形制、风格与纹理,保持了“黑、白、灰”、“素、淡、雅”色彩基调。并充分发挥媒体、专家学者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全民保护古城。
而苏州工业园区的建设则充分借鉴、吸收新加坡和国际上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融入城市设计理念,确保规划的高标准,适度超前地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以科学规划引导各项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园区内科学的功能布局、适宜的建筑容积率、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和谐多元的建筑风格,打造出与苏州古城区风格迥异但又相得益彰的新天堂。
杭州与苏州同处于长三角区域中心,都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从苏州古城保护与新区建设的经验来看,在现代化经济建设大潮中,应确立“规划先行、规划即法”的规划管理制度,坚持规划本身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各类规范,细化各类规则条文,使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有法可循,严格把关。通过规划修编不断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把保护、传承和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化城市建设融为一体,实现古城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和谐统一。
整个考察活动安排紧凑,主题明确,成效显著,圆满达到预期目的。
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