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两证整合”信息 释放改革活力
发布日期: 2017- 01- 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2016年12月1日,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流程由原来的工商、税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简化为纳税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申请的新模式,最后由工商部门统一核发一份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新流程实施后,大大缩短了个体工商户的办理时间。“两证整合”,实际上是整合了信息,简化了流程,是一项降低创业成本,服务于民的便民举措,对助力我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义非凡。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窗口作为一线执行岗位,为更好地完成“两证整合”任务,也在积极努力:

一是试点先行,深化税、商合作。我市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于2016年5月1日推出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试点工作到今天的正式开启“两证整合”登记,是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今后,税务、工商部门将不断加强数据共享,在沟通与协调中,有序推进登记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是准备在前,提升登记业务实效。对照金三系统操作手册和操作权限,与技术软件开发人员沟通操作流程,设置登记岗权限,测试业务流程,与国税登记部门协同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为应对即将来临的登记数据高峰做好积极准备。

三是制定预案,确保数据采集准确。随着新登记模式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业务的国地税权限将全部下放至各主管税务(分)局。为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无误,根据市国地税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职责,专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细化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保证登记数据采集的及时与准确。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窗口)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共享“两证整合”信息 释放改革活力
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信息来源:市审管办 浏览量:

2016年12月1日,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流程由原来的工商、税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简化为纳税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申请的新模式,最后由工商部门统一核发一份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新流程实施后,大大缩短了个体工商户的办理时间。“两证整合”,实际上是整合了信息,简化了流程,是一项降低创业成本,服务于民的便民举措,对助力我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义非凡。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窗口作为一线执行岗位,为更好地完成“两证整合”任务,也在积极努力:

一是试点先行,深化税、商合作。我市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于2016年5月1日推出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试点工作到今天的正式开启“两证整合”登记,是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今后,税务、工商部门将不断加强数据共享,在沟通与协调中,有序推进登记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是准备在前,提升登记业务实效。对照金三系统操作手册和操作权限,与技术软件开发人员沟通操作流程,设置登记岗权限,测试业务流程,与国税登记部门协同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为应对即将来临的登记数据高峰做好积极准备。

三是制定预案,确保数据采集准确。随着新登记模式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业务的国地税权限将全部下放至各主管税务(分)局。为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无误,根据市国地税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职责,专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细化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保证登记数据采集的及时与准确。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