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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起,新的《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即将实施。为更好地领会条例内容,服务广大弱势群体,拱墅司法窗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以个人自学、科室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重点研读。
相比旧条例的六章29条,新《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共六章42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援助标准进一步放宽,更向弱势群体倾斜:只要符合三大条件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具有六类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状况;此外,新条例对法律援助的程序也明确了具体流程。
通过重点学习新旧条款的区别,全体工作人员对新《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在实际运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统一了相关意见。
(拱墅区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