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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起,桐庐县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实行家庭共济。操作方法主要是本人自助操作,办理地点在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6号“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划转”窗口。
政策实施半个月以来,前来咨询的群众较多,实际进行划转操作的大约270人左右。
从前来咨询及办理市民那了解到,很大一部分人对这个政策的理解存在误区:他们认为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家庭共济就是自己可以与家里人共用一张卡,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只要有钱就可以给家里人配药,男性患者可以配妇科药,大人配小孩子的药,可以去药店买营养品等等。其实,在桐庐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之间,甲方把医保个账历年资金划给乙方,乙方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用法还是不变的。若乙方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那么乙方在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还是不能刷卡报销。
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已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自2017年3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具体为账户所有人本人发生的以下费用:
一、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二、在本县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具体品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商市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目前包括狂犬病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流感疫苗);
三、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四、在本县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前提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至我县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品种以省人社厅公布为准。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