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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分局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分局办证中心在坚持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原则的基础上,对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项目进行梳理,全区统一将边境通行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申领、换领、补领) 、临时身份证、出生申报等11项户籍业务作为2017年3月底前完成对外公布实施“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到目前为止,办理居民身份证快递业务531件,办理临时身份证378张,办理边境通行证15张。
为实现对外公布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办证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各项工作举措。如对于边境通行证申领事项,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将《前往边境申请表》放置在户籍窗口醒目处,供群众取用(或告知居民可自行到平安杭州网站下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出审核意见或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可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领边境证,再无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领取申请表,由此边境通行证办理,以前办事者到窗口最少次数为二次,现成为一趟办理完毕的事项;又如居民身份证办理,各派出所户籍室在窗口受理身份证办理业务时,大力推广使用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作为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举措,换取居民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最终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同时进一步落实省厅《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办证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的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申领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办证中心内部流转、审批后,在派出所直接制作和发放临时身份证件。为此,办证中心为了及时签发临时身份证,专门落实工作人员进行实时审核、签发,从而使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变成即办件。
(拱墅区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