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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行模拟
审批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城市国际化战略,提升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效率,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缩短被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特制定《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行模拟审批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8月16日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行模拟审批
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市城市国际化战略,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缩短被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交付,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市级拆迁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道路、河道、学校等)的模拟审批管理活动。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可按照本办法实施辖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模拟审批工作,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模拟审批,是指各审批部门在项目暂不具备相关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提前介入、提前受理审核项目报批资料,并出具模拟审批文件的行为。
具体是指拆迁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从取得选址意见书至完成施工招标报建阶段,审批部门视同项目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凭《建设项目模拟审批通知书》先对项目报批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并出具模拟审批文件。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模拟审批文件转为正式审批文件。
第三条 城中村改造涉及的拆迁安置房项目原则上应于完成地块征迁后六个月内实现开工。
第四条 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管办)牵头做好模拟审批相关工作,项目建设主体、审批部门、中介机构三方联动,共同推进实施模拟审批工作。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有关项目的模拟审批工作由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落实。
第五条 实施模拟审批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项目建设单位自愿向市城改办、市审管办提出申请,书面承诺正式批准文件取得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自愿承担可能的风险(包括项目终止或重新报批所造成的损失),承诺当项目达到法定条件后及时申请将模拟审批文件转为正式文件,承诺对报送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高效运行。各审批部门对列入模拟审批的项目,按承诺时限完成审批工作。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先受理部门要主动与后环节部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在不影响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后环节审批部门应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
(三)内部运作。模拟审批出具的审批文件可作为下一模拟审批环节的启动依据,但不作为项目施工开标、评标的依据,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第六条 涉及控规尚未审批或控规尚在调整过程的拆迁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依据城中村改造“一区一规划”的批复办理项目建议书及模拟选址意见书等手续。
第七条 审批流程
(一) 提出申请阶段
模拟审批实行统一受理,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城改办、市审管办提出申请;凭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由市城改办、市审管办出具《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通知书》,相关审批部门据此开展后续模拟审批。
(二) 模拟审批阶段
1.项目建设单位按现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报送相关审批资料,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按职转办、并联审批、跟踪代办、限时办结、统一出件。
2.审批部门视同建设单位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开展模拟审批,涉及部门间审批协调事宜,由市代办中心代表市城改办、市审管办牵头协调。
3. 模拟审批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出具模拟审批意见,不填写审批日期,原件由审批部门报“综合受理”窗口。
重点突出以下环节审批:一是土地农转用报批环节: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可研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农用地权属主体同意征收并草签《征地协议》和确认相关资金到位后,将农转用报批必备资料报送至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符合报批要求的,市国土资源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组件并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同时出具项目用地收件确认单。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环节:对于无需拆迁的项目,市规划局凭项目用地收件确认单、项目初步设计模拟审批单等文件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规划许可模拟审批单;对于需拆迁的项目,待拆迁工作完成后,按照上述程序办理。三是施工招投标环节: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凭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模拟审批单,在收到项目模拟施工工程招投标材料后,按照要求发布招投标信息。
4.模拟审批文件可以作为后续模拟审批环节以及中介机构咨询、编制文书、设计招标等依据。
(三)模正转换阶段
1.项目完成施工招标报建后,模拟审批阶段结束。待审批事项符合正式批复条件后,各审批部门立即出具正式审批文件,由市代办中心负责监督和督促落实。
2.项目涉及的选址论证报告及控规调整、环评审批和规划设计方案须履行公示程序的,应在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后,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公示。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需整改的,应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按要求完善相关设计文件后,再予出具正式的审批文件。
3.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批事项标准,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按规定交纳各项规费,领取正式审批文件后,立即开展后续施工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申领等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各市级建设主体要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尽可能杜绝项目在审批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尽量完备申报材料,主动与审批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督促中介机构做好相关评价报告的编制、修改及报送工作。
(二)市城改办、市审管办做好模拟审批的牵头协调工作,按需求组织审批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指导,及时协调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全程监督项目报件和审批。市审管办要将各审批部门模拟审批工作情况纳入日常考评、定期通报。各审批部门要主动做好模拟审批工作,靠前指导、提前介入、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并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
2.《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
3.《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通知书》
4.《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单》
附件1: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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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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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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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申请模拟审批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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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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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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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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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
本单位 建设的 项目,申请该项目进行模拟审批,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二、在模拟审批阶段和正式批准文件取得之前,承诺项目不开工建设;
三、若未能取得相关正式批准文件,在模拟审批阶
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项目终止或重新报批所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四、根据模拟审批条件、认真分析项目情况,排除项目审批可能产生的隐患和风险。
五、根据审批事项标准,主动配合审批工作,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按规定缴纳各项规费;若出现因资料报送迟缓或资料质量问题影响审批进度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取得相关正式批准文件后,尽快到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申请办理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文件的手续;
承诺人: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通知书
各相关单位:
×××申请的×××项目,经初步审查符合模拟审批相关要求,同意进入模拟审批流程,请贵单位按照《关于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行模拟审批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市城改办联系人: 电话:
市审管办联系人: 电话:
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4: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单
项目基本情况 |
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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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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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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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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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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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 | |||
手机: | ||||||
报送材料准备情况 |
已提交 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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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审批 所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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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 |
上述正式审批所欠的资料保证在取得相关正式批复文件后 日内提交。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批部门办理意见 |
盖章 | |||||
项目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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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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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