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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有哪些限制?
为了防止利益冲突,防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作出了许多限制性规定,主要是限制其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该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其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规定。所谓的“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指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这些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