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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了!具体涉及哪些方面呢?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调整内容
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2018年当年新录用职工不做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7年在本单位的月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控高保低”规定,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311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处理方法
已经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单位经办人访问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选择“登录—法人登录”,注册或使用账号登录后,经刷脸认证进入公积金网厅(须为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选择“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项进行办理;单位申领过公积金网银盾的,也可以通过原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
未办理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办理或市民之家三楼窗口办理(请自带U盘)。
三、其他事项
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18年7月起执行。
有任何疑问,您可以拨打电话:12329-1咨询。
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之家行政审批处
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