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和观潮节期间调整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 10- 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为确保中秋节(9月13日至15日)和观潮节(9月13日至17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将调整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秋节西湖风景区及市区交通组织措施

根据我局《关于2019年秋季交通组织事项的通告》所明确事项,9月13日至9月15日,将继续实施高排放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环保行动”,即每天的8时30分至17时,北山路、南山路、杨公堤等环湖道路禁止国Ⅱ及以下高排放机动车通行;西湖风景区域道路实施小型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将实施西湖景区部分路口禁左和视情实施北线单行线等交通组织措施,并视情对武林商贸区、湖滨商贸区等周边道路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管控措施。此外,结合中秋假日交通特点,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当西湖景区虎跑路进出城交通出现阻滞时,视情在江南大道东信路口实施分流措施,禁止进入景区方向车辆通行,过境车辆可通过之江大桥、紫之隧道至城西方向。

(二)当西湖景区北山街交通出现阻滞时,视情在环城西路北山街路南口禁止地面方向机动车(除公交车外)南向西左转进入北山街。

(三)当高架道路交通出现阻滞时,视情对部分上匝道及高架主线实施机动车分流措施。

(四)当绕城公路发生交通阻滞时,视情临时封闭部分收费站进口。

采取上述交通组织措施后,部分区域仍发生车辆阻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采取其他应急交通组织措施。

二、中秋之夜交通组织措施

9月13日(中秋之夜)18时30分至22时期间,视情对西湖景区及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三、中秋节期间“错峰限行”通行规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9月13日(周五)市区不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观潮节期间交通组织措施

(一)9月13日至17日(农历八月十五至八月十九),禁止一切载货汽车从下沙开发区往海宁方向通行。

(二)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之江路、之江东路、闻涛路等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2.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钱江一桥、三桥、四桥和九堡大桥停车观潮。

3.之江路、之江东路将视情实施分段管控。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并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各类小型客车双休假日期间可选择黄龙体育中心、省人民大会堂、之江路公交停车场等3处停车,周边乘坐公交线路车进入景区。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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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节和观潮节期间调整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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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秋节(9月13日至15日)和观潮节(9月13日至17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将调整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秋节西湖风景区及市区交通组织措施

根据我局《关于2019年秋季交通组织事项的通告》所明确事项,9月13日至9月15日,将继续实施高排放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环保行动”,即每天的8时30分至17时,北山路、南山路、杨公堤等环湖道路禁止国Ⅱ及以下高排放机动车通行;西湖风景区域道路实施小型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将实施西湖景区部分路口禁左和视情实施北线单行线等交通组织措施,并视情对武林商贸区、湖滨商贸区等周边道路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管控措施。此外,结合中秋假日交通特点,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当西湖景区虎跑路进出城交通出现阻滞时,视情在江南大道东信路口实施分流措施,禁止进入景区方向车辆通行,过境车辆可通过之江大桥、紫之隧道至城西方向。

(二)当西湖景区北山街交通出现阻滞时,视情在环城西路北山街路南口禁止地面方向机动车(除公交车外)南向西左转进入北山街。

(三)当高架道路交通出现阻滞时,视情对部分上匝道及高架主线实施机动车分流措施。

(四)当绕城公路发生交通阻滞时,视情临时封闭部分收费站进口。

采取上述交通组织措施后,部分区域仍发生车辆阻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采取其他应急交通组织措施。

二、中秋之夜交通组织措施

9月13日(中秋之夜)18时30分至22时期间,视情对西湖景区及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三、中秋节期间“错峰限行”通行规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9月13日(周五)市区不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观潮节期间交通组织措施

(一)9月13日至17日(农历八月十五至八月十九),禁止一切载货汽车从下沙开发区往海宁方向通行。

(二)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之江路、之江东路、闻涛路等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2.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钱江一桥、三桥、四桥和九堡大桥停车观潮。

3.之江路、之江东路将视情实施分段管控。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并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各类小型客车双休假日期间可选择黄龙体育中心、省人民大会堂、之江路公交停车场等3处停车,周边乘坐公交线路车进入景区。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