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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富阳区税务部门再取消20项证明事项,涉及168项具体办税事项,切实精简企业和个人办税需提供的有关证明。
从涉税领域来看,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税款征收1项、税收优惠19项。税款征收类取消了延期缴纳税款需提交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证明”;取消的19项税收优惠类证明则涵盖167个具体办税事项,包括35个办税事项所需的“单位性质证明”、91个办税事项所需的“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9个办税事项所需的“土地用途证明”、5个办税事项所需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27个办税事项所需的产品合格证明、中介机构专项报告等。取消报送的税务证明事项改由自行留存备查、跨部门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等方式替代。
“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是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型征纳关系的重要体现,不仅有利于企业减轻办税负担,还惠及民生,为百姓享受税收优惠省不少力。我局高度重视减证便民工作,将通过‘简化办’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说道。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