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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国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通知,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民之家”延期开放服务,为控制公共场所人流聚集,暂时只接受电话预约服务。
受理部门:
杭州市贸促会驻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窗口
联系电话:
0571-87008769/87008551
QQ群:631054746
办证地址:
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