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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支队以窗口工作为切入点,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统一窗口设置,规范公示公开内容。全市各窗口均按照《浙江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有关消防服务窗口公示公开要求,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规定、消防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以及窗口工作人员信息等内容。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为有效提升窗口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及时宣贯总队、市政府有关消防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支队积极组织窗口人员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按照全市范围内申报材料统一和相关政策解读统一的要求,开展受理、接受咨询等工作。
三、加强检查指导,落实人员责任。支队窗口通过实地检查、电话督察等方式,对各大队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月中旬,为检查各大队执行应急管理部34号文件情况,支队窗口采取浙政钉线上问答的方式,同步对各大队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检查。9月26日,支队窗口还对城区部分窗口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及时指出问题并对近期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
撰写人:消防窗口 施旖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