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历史建筑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在住建部《建设工作简报》刊发
发布日期: 2021- 02- 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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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作为国内历史建筑保护事业的先行者,近年来,在精细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探索与创新,在国内率先启动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过2年的努力,杭州历史建筑标准化体系建设初显成效,2020年年底以92.5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估专家组的考核评估,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作简报》2021年第5期专题肯定了杭州历史建筑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具体内容如下:

2003年9月,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指出:“作为省会城市,杭州应在保护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弘扬历史文化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做的更好。”近年来,杭州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历史建筑的精细化管理,开展保护利用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努力,标准化体系建设已初显成效,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再上新台阶。

一、填补行业标准空缺,精细化管理有据可依。

经过多年努力,杭州成功抢救并保护1611处、88.68万平方米的历史建筑和26条、416.82公顷的历史文化街区,带动改善183万平方米、近4万户老旧房屋更新。在总结多年工作基础上,试点工作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前、修缮中、利用后各个环节,着力推进全周期、全覆盖的规范“补白”。试点工作累计梳理服务基础、质量、管理等方面标准293项,制定标准21项。其中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牵头编制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1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企业标准13项,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二、深化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保护管理技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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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为导向,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涵盖“保护规划图则-保护使用导则-保护管理标准”多层次保护与技术管理体系为目标,为后续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打下良好基础。一是突出创新赋能。制定《历史建筑档案建设规范》,在全市域范围内建立历史建筑全宗卷档案,逐步实现历史建筑档案电子化和信息化。制定《历史建筑测绘质量成果规范》,推进全市域历史建筑测绘分类,积极利用三维激光扫描、全景影像采集等技术,推动历史建筑数字化保护,共服务指导1275处历史建筑建档、847 处历史建筑测绘工作。二是紧贴核心业务。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省标的编制,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指导和规范全市域60余处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为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编制、审批及竣工验收提供遵循。三是注重统筹发展。根据主城区和四区三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管理体制、起步状态不同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版本《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手册》,倡导城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

一是通过培训会或现场指导教学等多种形式,对13个区、县(市)历史建筑管理负责人进行轮训,做到应训尽训,助推标准落地。二是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力量,依托标准对历史建筑日常保养、工程修缮等工作进行社会监督。三是借助多元媒体宣传平台,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新华网、浙江卫视、浙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历史建筑测绘质量成果规范》等应用成果,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四是以标准的落地规范,指导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与活化利用工作,涌现出不少典型案例。如中山中路16号作为刘江艺术馆、斗富二桥33号作为杭州书画社办公场所,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价值、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互促共赢,进一步拓宽了文脉保护、民生改善与城市更新发展协调并进的“杭州路子”。

(市园文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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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历史建筑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在住建部《建设工作简报》刊发
发布时间:2021-02-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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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作为国内历史建筑保护事业的先行者,近年来,在精细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探索与创新,在国内率先启动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过2年的努力,杭州历史建筑标准化体系建设初显成效,2020年年底以92.5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估专家组的考核评估,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作简报》2021年第5期专题肯定了杭州历史建筑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具体内容如下:

2003年9月,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指出:“作为省会城市,杭州应在保护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弘扬历史文化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做的更好。”近年来,杭州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历史建筑的精细化管理,开展保护利用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努力,标准化体系建设已初显成效,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再上新台阶。

一、填补行业标准空缺,精细化管理有据可依。

经过多年努力,杭州成功抢救并保护1611处、88.68万平方米的历史建筑和26条、416.82公顷的历史文化街区,带动改善183万平方米、近4万户老旧房屋更新。在总结多年工作基础上,试点工作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前、修缮中、利用后各个环节,着力推进全周期、全覆盖的规范“补白”。试点工作累计梳理服务基础、质量、管理等方面标准293项,制定标准21项。其中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牵头编制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1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企业标准13项,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二、深化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保护管理技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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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为导向,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涵盖“保护规划图则-保护使用导则-保护管理标准”多层次保护与技术管理体系为目标,为后续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打下良好基础。一是突出创新赋能。制定《历史建筑档案建设规范》,在全市域范围内建立历史建筑全宗卷档案,逐步实现历史建筑档案电子化和信息化。制定《历史建筑测绘质量成果规范》,推进全市域历史建筑测绘分类,积极利用三维激光扫描、全景影像采集等技术,推动历史建筑数字化保护,共服务指导1275处历史建筑建档、847 处历史建筑测绘工作。二是紧贴核心业务。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省标的编制,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指导和规范全市域60余处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为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编制、审批及竣工验收提供遵循。三是注重统筹发展。根据主城区和四区三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管理体制、起步状态不同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版本《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手册》,倡导城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

一是通过培训会或现场指导教学等多种形式,对13个区、县(市)历史建筑管理负责人进行轮训,做到应训尽训,助推标准落地。二是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力量,依托标准对历史建筑日常保养、工程修缮等工作进行社会监督。三是借助多元媒体宣传平台,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新华网、浙江卫视、浙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历史建筑测绘质量成果规范》等应用成果,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四是以标准的落地规范,指导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与活化利用工作,涌现出不少典型案例。如中山中路16号作为刘江艺术馆、斗富二桥33号作为杭州书画社办公场所,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价值、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互促共赢,进一步拓宽了文脉保护、民生改善与城市更新发展协调并进的“杭州路子”。

(市园文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