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 |||
| |||
杭审管办〔2021〕16号 签发人:林革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人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赵建荣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下4号)收悉。我办高度重视,会同市委编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自2014年权力清单制度实施以来,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于备案类的事项,一律要求明确备案的条件、标准,防止变相审批;对于已不适应改革发展的事项,上报国家、省建议修订法律、法规,并依法及时调整。2014年12月,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渠道及办事指南,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2015年,市委编办又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并参照权力清单的做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二是全面规范审批服务标准。2017至2018年,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部门,市委编办会同市审管办等部门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的模糊性、兜底性条款,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对于部门间可以共享的数据,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全面统一规范事项办理标准,按照省“八统一”的标准,逐个事项统一规范主项名称、子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实现了不同区县市“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办理。三是建立健全事项调整机制。在浙江政务网,按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等七大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布,并建立了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或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实时调整相关事项,调整频次每年都在500次以上。 二、关于优化审批流程问题 一是深化“一件事”联办改革。2019年,杭州市依据企业办事全生命周期,从“一件事”联办切入,组织市直部门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为重点,以场景式集成服务方式,推出出生、就学、就医、养老等35项公民个人“一件事”以及企业开办、投资审批等40项企业“一件事”联办事项,全部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全面实施“网上办”、“掌上办”和“一窗办”,截至目前总办件量已超过600万件,凸显了集约化、高效化、便利化改革效应。2021年,持续优化迭代升级21项群众、企业“一件事”在杭州的落地应用。二是推动“网上办”、“掌上办”好办易办。全力推进2.0事项的落地应用,完善窗口布局,提升线下大厅“网上办”、“掌上办”的功能。合理设立自助服务区,对业务办理流程相对简单、材料电子化程度高、数据共享充分、信息只需基础核验的办件,实行自助机、电脑、IPAD等设备全自助办理;对部分自助办理有困难的,由窗口人员实施半自助帮办。三是深化“移动办事之城”建设。我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网办比例达80%以上。目前,我市累计实现585项公民个人事项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在“窗口收件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浙里办’移动客户端”“一证通办”;“杭州城市大脑”APP可办事项达375项,用户数356.4万户,累计服务次数达14617.2万次,办件2903.1万次;设立综合自助机1920台、网点1863个,上线事项355项,可实现杭州、宁波、湖州异地通办。总服务次数达1762.17万次,总办件量已达652.66万件。四是完善“亲清在线”平台建设。依托“城市大脑”,按照“流程再造、数据协同、全程在线”的要求,建设“亲清在线”平台“行政许可”版块(线上行政服务中心),将无感智慧审批纳入城市智慧治理体系,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等方式,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办事“零纸质”、“零人工”、“零时限”、“零跑次”的目标。截至目前,上线的100个企业高频办理事项,有29项实现了系统自动“秒办”,服务企业28.8万家,已累计服务665.8万次,办理各类业务341.3万件。五是推广“无证明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决策部署,结合行政许可与公证服务等,梳理必须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依托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最大程度获取政府机关已经并能够获取的信息。在2019年全市精简1712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2020年对杭州市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当中保留的6个事项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减证便民体系。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所需证明材料要采取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等方式替代;不能采用上述方式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无证明化”办理。 三、关于规范中介服务问题 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我办连续多年会同市发改委、建委等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审批领域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2014年在省内率先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根据统一全省事项清单的要求,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步梳理,出台了我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常用事项(2019年版)清单,分为3类34项,其中业主委托类19项、行政审批机关委托类11项、其它类4项。前两类事项与省级中介事项目录一致,我市单独设置的包括景观分析、征地房屋补偿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等4项暂予保留,同步更新至网上中介超市。 四、关于证照分离问题 作为“证照分离”改革的牵头单位之一,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全覆盖、零许可、数字化、强监管”改革目标,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出台《杭州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省出台的事项清单。对我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省政府印发的事项清单执行。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符合承诺相关法律规定即可自主开展经营。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改为备案的,明确备案手续,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告知承诺的,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责任;优化审批服务的,大力推进“四减”(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改革,规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提高办事透明度和企业可预期性。三是切实抓好重点工作的深入实施。在全省率先出台《杭州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突破100项试点和优化四类改革目标任务。经各部门密切协同,已超额完成省政府交办“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破百项”改革试点指标,为企业“快速准入、便利准营”提供了精细化服务,也为全国自贸区外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提供了杭州经验。 五、关于强化监管效能 市场监管局履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牵头职责,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起草并推动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30号),为全市双随机监管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提供行动指南。二是制订联合事项清单和计划。在全面吸收全省适用于杭州市的事项清单基础上,按照部门全覆盖的原则,结合杭州实际,新增了7个杭州特色事项,总计42个联合抽查事项并制定了相应的抽查计划。2020年度,全市243项抽查事项100%完成覆盖,各地各部门发起双随机任务6222个,完成双随机检查65505户次,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设置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633个,联合检查5283户次,部门联合监管率10.24%,相关指标超额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快政府管理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涉审中介治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而努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恳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市审管办工作。 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范雪华,联系电话:850852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 市审管办(市公资办)秘书处 2021年5月17日印发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