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及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8- 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管办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攀登行动,杭州审管办持续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和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杭州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务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紧扣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及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实践,不断提升杭州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增值代办,打造投资项目审批“一区专办、一网督办”新场景。

1.持续落实项目代办“三色预警”管理。围绕代办项目“三色预警”管理、“三个主动”服务、“三方联动”审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通过周联系、月跟踪、季汇总等方式,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审批协调与全程代办项目的顺利落地。

2.加强“项目服务”增值化专区“一区专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市、区代办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项目服务”增值化专区,使审批服务更精准化、个性化,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线下“一区专办”,提速项目落地全过程。

3.强化投资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一网督办”依托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增设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模块,通过“三色预警”、项目审批阶段等内容展示,推进代办服务规范化、数字化,实现对审批代办项目全生命周期“一网督办”。

(二)全面推行,探索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新模式。

4.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20号)2024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工作研讨会”的要求,在我市现有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设置以及远程虚拟窗口试点基础上,升级服务模式,运用远程屏幕共享、音视频智能交互、远程身份核验等技术,全面推行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工作(以下简称“远程虚拟窗口”),有效解决群众跨区域政务服务中存在的不会办问题,推动长三角跨省业务属地远程受理、企业群众就近政务窗口办理,以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工作要求

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项目建设,结合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平台,更好地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通过“屏对屏”实现跨时空“面对面”,在全市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开设“远程虚拟窗口”。

(一)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要求2024年代办项目节点计划表以及进展情况表均需从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https://hz.edcall.cn:80/person/login)下载后填报。各区、县(市)全年完成代办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并分析梳理代办过程中遇到的审批难点问题,形成典型案例;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剖析预警案例。

每季度末(28日前)在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完成《代办计划表》《代办进度表》的填报。

注:《代办计划表》只有新增代办项目才需填报,本季度无新项目则无需填报;如有项目代办完成或终止的,则需在完成相应手续后,在《代办进度表》“目前项目所属阶段”栏中选择“项目办结/终止”(办结或终止的代办项目将不纳入三色预警的范围)。

)长三角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按照《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运行规范》有关要求,各区、县(市)政务中心需梳理原有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服务情况,开通远程虚拟窗口功能,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服务流程,加强运行监督。

1.各区、县(市)自行组织学习沪府办字2023〕20号文件远程虚拟窗口工作人员加入远程虚拟窗口工作群

2.各区、县(市)根据要求完成远程虚拟专窗场地、人员、设施等配备,完成设备调试、远程虚拟专窗测试等工作,并及时在浙政钉群里上报设置、测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审管办牵头各有关审批部门各区、县(市)协同联动,落实投资项目代办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县(市)要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长三角“远程虚拟窗口”等条线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攻坚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县(市)要结合各政务大厅实际,设立“项目服务”增值化专区、明确专区专责、真抓高效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月度、季度数据线上报送工作,确保数据接收、流转和反馈顺畅,定期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巩固改革成果有关审批部门及区、县(市)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

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2024年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及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5:09
信息来源:市审管办 浏览量: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攀登行动,杭州审管办持续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和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杭州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务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紧扣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及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实践,不断提升杭州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增值代办,打造投资项目审批“一区专办、一网督办”新场景。

1.持续落实项目代办“三色预警”管理。围绕代办项目“三色预警”管理、“三个主动”服务、“三方联动”审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通过周联系、月跟踪、季汇总等方式,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审批协调与全程代办项目的顺利落地。

2.加强“项目服务”增值化专区“一区专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市、区代办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项目服务”增值化专区,使审批服务更精准化、个性化,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线下“一区专办”,提速项目落地全过程。

3.强化投资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一网督办”依托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增设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模块,通过“三色预警”、项目审批阶段等内容展示,推进代办服务规范化、数字化,实现对审批代办项目全生命周期“一网督办”。

(二)全面推行,探索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新模式。

4.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20号)2024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工作研讨会”的要求,在我市现有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设置以及远程虚拟窗口试点基础上,升级服务模式,运用远程屏幕共享、音视频智能交互、远程身份核验等技术,全面推行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工作(以下简称“远程虚拟窗口”),有效解决群众跨区域政务服务中存在的不会办问题,推动长三角跨省业务属地远程受理、企业群众就近政务窗口办理,以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工作要求

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项目建设,结合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平台,更好地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通过“屏对屏”实现跨时空“面对面”,在全市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开设“远程虚拟窗口”。

(一)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要求2024年代办项目节点计划表以及进展情况表均需从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https://hz.edcall.cn:80/person/login)下载后填报。各区、县(市)全年完成代办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并分析梳理代办过程中遇到的审批难点问题,形成典型案例;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剖析预警案例。

每季度末(28日前)在杭州政务服务在线系统完成《代办计划表》《代办进度表》的填报。

注:《代办计划表》只有新增代办项目才需填报,本季度无新项目则无需填报;如有项目代办完成或终止的,则需在完成相应手续后,在《代办进度表》“目前项目所属阶段”栏中选择“项目办结/终止”(办结或终止的代办项目将不纳入三色预警的范围)。

)长三角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按照《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运行规范》有关要求,各区、县(市)政务中心需梳理原有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服务情况,开通远程虚拟窗口功能,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服务流程,加强运行监督。

1.各区、县(市)自行组织学习沪府办字2023〕20号文件远程虚拟窗口工作人员加入远程虚拟窗口工作群

2.各区、县(市)根据要求完成远程虚拟专窗场地、人员、设施等配备,完成设备调试、远程虚拟专窗测试等工作,并及时在浙政钉群里上报设置、测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审管办牵头各有关审批部门各区、县(市)协同联动,落实投资项目代办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县(市)要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长三角“远程虚拟窗口”等条线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攻坚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县(市)要结合各政务大厅实际,设立“项目服务”增值化专区、明确专区专责、真抓高效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月度、季度数据线上报送工作,确保数据接收、流转和反馈顺畅,定期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巩固改革成果有关审批部门及区、县(市)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

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